1月31日,《流浪地球2》三款周边淘宝众筹总金额已经破1.2亿元。 截图自淘宝“造点新货”平台。
孙雪告诉中新财经,自己很喜欢电影里的机械狗笨笨和人工智能MOSS,于是选择购买了成品模型。“其实还有拼装版,但我对拼胶并不了解,考虑再三还是买了成品。”而在赛凡官博的评论区内,也有网友留言称自己买了拼装版:“想要和孩子一起组装。”
中新财经注意到,作为《流浪地球2》官方正版授权商的赛凡,除上架了徽章、鼠标垫等“软周边”现货外,还推出了三款众筹产品:机械狗笨笨、数字生命卡和人工智能MOSS。其中,最便宜的MOSS拼装版价格为148元,最贵的笨笨成品版为488元。
尽管价格并不便宜,但粉丝们还是选择了“激情下单”。《流浪地球2》周边实际众筹金额迅速突破千万,并成为最快破亿的影视IP衍生品。对此,赛凡称众筹金额已远超预期,呼吁大家理性消费。
然而这未能阻止网友“上头”,不少网友纷纷表示希望能实现“一户一笨”,并为周边设计出谋划策:“数字生命卡的设计可以再改进一下。”“还想要太空电梯、门框机器人!”一些网友提出更“硬核”的周边需求:“外骨骼装甲可以有吗?”更有粉丝直言:“我们买的不是周边,是中国科幻的未来!”
“让人类保持理性,确实是一种奢求。”对此,有网友借用电影中的台词调侃。
29日晚,“爆单”的赛凡不得不发布众筹产品截档公告,表示因工厂本年度产能原因,为最大程度保障产品品质以及发货周期,最终决定在销售完今年产能数量后截档。
30日,在赛凡成交数近50万、众筹金额破亿后,孙雪再度下单了定制版的数字生命卡。“大家都在戏称这个是‘赛博骨灰盒’,我觉得自己也可以体验一下赛博式浪漫。”她向中新财经表示,下单当晚该产品预订已彻底告罄。
除赛凡外,徐工集团、52TOYS的《流浪地球2》正版衍生品众筹项目也均远超目标金额,正版授权的《流浪地球》手游也在日前开启了预约通道,一场属于流浪地球的消费“狂欢”正持续上演。
国产影视IP从无到有 主题乐园还远吗?
周边众筹超1亿元,这届消费者为何如此愿意为《流浪地球》掏钱?
作为IP的延伸,衍生品一直承载着消费者对IP的情绪化消费,成为IP商品化后的重要收入渠道。艾瑞网在相关报告中指出,娱乐IP衍生品价值除了可以扩宽商业变现能力之外,还可以延长IP的生命周期,丰富IP内容的宣传渠道。
长期以来,国外头部IP诸如漫威宇宙、迪士尼、哈利·波特等,都对国内消费者影响深远。而近年来国内影视IP爆款不断,佳作频出,也刺激了国产IP衍生品市场,年轻消费群体对国产IP衍生品的购买尤为慷慨。
2015年7月,电影《西游记之大圣归来》衍生品上线淘宝众筹,一天内便筹款破千万,刷新了淘宝众筹娱乐类项目的筹款金额纪录;一年后,《大鱼海棠》上映两周,其衍生品销售总额就已达5000多万元,远超其3000万元制片成本;2018年,《流浪地球》衍生品的众筹总额则为769万元;《山河令》《陈情令》《盗墓笔记》《白蛇2:青蛇劫起》等也均迎来过衍生品热销。
但与国外头部IP相比,《大圣归来》等IP缺乏延续性和稳定性,其衍生品的热销也犹如“昙花一现”,生命力并不持久。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国内影视IP的衍生品市场仍不成熟,除内容端与衍生品端割裂、衍生品不够多元化外,侵权盗版等乱象也会打击IP对衍生品市场的信心。
例如,此前曾大热的《哪吒之魔童降世》,其周边销售计划未能与电影上映同步,导致当众筹项目姗姗来迟时,市场上早已是盗版横生。想要向迪士尼、漫威的商业模式看齐,打造纯熟的全产业链,对国内IP来说仍是任重而道远。
目前,《流浪地球2》多批次众筹产品均已售罄。根据赛凡公布的发货周期,众筹期间的订单最晚将于今年11月底全部完成发货。不少网友已开始在微博上催工:“生产线要起火星子了!”
不过,面对如此庞大的订单量,也不乏网友对赛凡的产能、品控表示出担忧。孙雪也有此种想法:“品控一直是周边销售的问题之一,尤其是这次众筹数量大、批次多,希望厂家能严格把控质量。”
但毫无疑问的是,《流浪地球》连续两部电影的出色表现,已让不少网友对其IP的生命力抱有极大的希望,他们的消费需求已不仅仅局限于购买周边模型,有网友表示:“希望有一天能够去流浪地球主题乐园。”(完)
【法治护我心】划定深度合成服务“底线”“红线”****** 【法治护我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系列解读】 光明网记者 陈畅、李政葳 “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如果把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这首“315”晚会歌曲,用来描述当下互联网时代的“云”上生活,在技术发展与风险伴生之下,“虚”“实”之间让人颇有迷幻之感。 “再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当换脸换声、三维重建、智能对话等逐渐应用开来,人们时常发出这样的感叹。这类深度合成服务催生了美颜美妆、智能客服、虚拟主播等一系列应用形态,但其被恶意利用制作虚假信息内容,进而带来了政策干扰、谣言泛滥、低俗内容等。因此,我们也在呼吁——“借我一双慧眼,把这纷扰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纵观互联网发展历程,技术治理本身就是一场攻防对抗博弈,也是技术从创新应用到规范发展的必经之路。近日,这项深度合成技术被套上了“紧箍咒”——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规定》出台划定了深度合成服务的“底线”和“红线”, 迈出我国新技术新应用立法的重要一步,也将有效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 明确义务要求,强化主体责任 事实上,深度合成技术由来已久。随着深度学习技术、特别是对抗式生成网络技术的发展,深度合成技术门槛大幅降低。2017年11月,Reddit网站的用户“deepfakes”发布伪造视频,曾一度将这项技术推至风口浪尖,其“以假乱真”的信息内容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干扰社会秩序。 何为“深度合成技术”?《规定》中给出了明确表述——指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网络信息的技术。 具体包括:篇章生成、文本风格转换、问答对话等生成或者编辑文本内容的技术,文本转语音、语音转换、语音属性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语音内容的技术,音乐生成、场景声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非语音内容的技术,人脸生成、人脸替换、人物属性编辑、人脸操控、姿态操控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生物特征的技术,图像生成、图像增强、图像修复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非生物特征的技术,三维重建、数字仿真等生成或者编辑数字人物、虚拟场景的技术等。 诚然,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深度合成技术应用的初衷是让生成合成内容更逼真,但技术在愈趋“智能”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更多风险。对此,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长孟丹介绍,除深度伪造风险外,还包括生成合成信息内容带来的个人信息泄漏、侵犯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等风险。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既是新技术、新应用的创造者、受益者,也应该是控制技术风险、引导技术向善的责任践行者。记者梳理发现,《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技术定义和服务范围,提出了服务提供者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指出了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备案义务,并对服务提供者履行安全评估和配合监督检查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徐波这样评价:《规定》分析梳理了深度合成活动边界,对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技术支持者和使用者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等主体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作出规定。比如,服务提供者应履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使用者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加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管理等义务,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履行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加强深度合成技术管理等义务。 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促进科技向上向善 从此起彼伏的社会案件中可以看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制作和传播数量正在高速增长,尤其伴随“元宇宙”等新模式、新场景不断落地,深度合成技术将为智能化、视觉化、场景化、虚拟化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展提供更多技术方案。孟丹认为,《规定》的出台是网络内容治理由结果管理迈向行为管理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 时间倒回到两年前。在2021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对包括生成合成类在内的五类算法推荐服务进行规范。本次出台的新规在之前算法规定的基础上,加强对深度合成服务全过程管理,也深化了备案与评估标本兼治。 然而,从技术发展阶段看,深度合成技术与应用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技术支撑和能力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快推进深度合成治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切实保障深度合成服务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的关键。”孟丹说。 《规定》的字里行间,凸显了“以技术管技术”的逻辑,也必将促进深度合成服务的规范治理。“其确立了我国对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框架,提出了明确的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为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向上向善,引导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确保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说。 “《规定》以促进技术在规范中发展为价值取向,在明确‘红线’的同时,为技术发展留足空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这样认为。比如,《规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等管理制度。 孟丹也建议,从深度合成信息内容源头上,解决其衍生的内容安全风险,利用技术创新、技术对抗等方式持续提升和迭代检测技术的能力,不仅着眼于管理好、使用好、发展好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也致力于深度合成技术的合法合理合规使用,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 引导多方参与,推动治理走深向实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信息服务综合治理不断细化,规范深度合成活动对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空间有着重要意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度合成服务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参与,推动深度合成技术的依法、合理、有效使用,积极防范化解深度合成技术带来的风险,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规定》明确提到,国家和地方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地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王志勤认为,《规定》构建了统筹协调、多方参与的监管体制;《规定》鼓励相关行业加强行业自律,搭建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治理机制;《规定》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构建完善了我国网络综合治理法治体系。 孟丹也提到,《规定》在生成合成类算法服务范围、深度合成技术具体范围、深度合成服务业务分类、显式标识条件与标识方式、隐式标识方法与识别等诸多具体方面,仍亟需行业内部进一步细化相关配套标准规范。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建议业内推进产业联盟建立,以产业自治、多方共治的方式,不断推进深度合成技术应用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深度合成治理走深向实,徐波建议,强化智能监管平台支撑。比如,深入研究深度合成类算法内生安全机理和深度合成鉴别等关键技术,推动深度合成管理技术能力建设;加强人机混合的智能监管技术,研究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的安全可控技术保障方案,把监管规范转化为评估标准,建设面向网络全域监管的监测管理平台;研发深度合成与鉴别对抗机制,鼓励新兴科技企业与研究机构开展技术演练,共同推动深度合成服务健康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大发平台地图 |